?侵犯商標賠償上限是多少元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2-06侵犯商標的賠償上限是多少?
一、侵犯商標的賠償上限是多少?
侵犯商標權賠償上限的問題,故意損害商標專有權,情節嚴重的,在上述方法計算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賠償費用。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這包括權利人為維護自身權益而采取勸阻侵權責任所需的合理費用。權利人因侵權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責任而獲得的不當利潤、注冊商標許可費等因素不能準確考慮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實際情節作出公平裁決,并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根據侵權人的實際損失明確;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侵權人的利益明確;侵權人的損害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及時調整。故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以上述方式明確賠償金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賠償金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勸阻侵權責任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為確定賠償金額,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責任有關的賬簿和材料;侵權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賬簿、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權利人的認為和證據判斷賠償金額。
侵權人因侵權造成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取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給予500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產權人要求,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對主要用于制作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責令銷毀,不予賠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不予賠償。
在進入商業渠道之前,禁止使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二、侵犯商標賠付限額多少錢?
在涉及商標利益侵權后賠償的最高限額上,如果產權人因損害造成的具體財產損失、侵權人利用侵權責任取得的非法利潤和注冊商標許可費用等因素仍不能準確估算,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實際情節,判決是否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根據侵權人的實際損失明確;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侵權人的利益明確;侵權人的損害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及時調整。故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以上述方式明確賠償金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故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以上述方式明確賠償金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賠償金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勸阻侵權責任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為確定賠償金額,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責任有關的賬簿和材料;侵權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賬簿、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權利人的認為和證據判斷賠償金額。
侵權人因侵權造成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取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給予500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產權人要求,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對主要用于制作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責令銷毀,不予賠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不予賠償。
在進入商業渠道之前,禁止使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三、侵犯商標賠付限額是多少錢?
對違反商標所有權的損失賠償,最高限額一般設置為500萬元rmb。
但是,故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上述方法計算的金額前提下,確定賠償費用。在實際明確賠償費用時,一般考慮權利人因侵權責任而遭受的具體財產損失;但是,如果實際損失不能準確明確,也可以參照以侵權人為代價獲得的利益作為賠償標準;權利人的損害或者侵權人的利潤不能準確評估的,可以參照商標許可費的適度倍率及時調整賠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根據侵權人的實際損失明確;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侵權人的利益明確;侵權人的損害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及時調整。故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以上述方式明確賠償金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賠償金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勸阻侵權責任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為確定賠償金額,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責任有關的賬簿和材料;侵權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賬簿、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權利人的認為和證據判斷賠償金額。
侵權人因侵權造成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取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給予500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產權人要求,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對主要用于制作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責令銷毀,不予賠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不予賠償。
在進入商業渠道之前,禁止使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故意侵犯專利權的,賠償金額可以在基本計算中增加一到五倍,包括有效的維權費用。如果損害、利潤和許可費難以確定,法院將根據情節裁定,賠償上限為500萬元人民幣,以確保公平裁決,保護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