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商標罪可否有緩刑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冒充商標罪能否緩刑?
一、冒充商標罪能否緩刑?
冒充商標罪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判緩標準:
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刑期;
其次,犯罪分子確實有悔改的表現,法院認為暫時不執行酷刑不會再危害社會;
第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主要分子。
《商標法》第六十七條未經商標注冊人批準,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假冒、私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假冒、私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涉嫌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其中18歲以下的人、孕婦和75歲以上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3)無再犯罪風險;
(4)宣告緩刑對居住社區無重大負面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嚴禁犯罪分子在緩刑考試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地區、場地,觸摸特定人員。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嚴禁犯罪分子在緩刑考試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地區、場地,觸摸特定人員。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被判處附加刑,仍必須執行附加刑。
二、冒充商標罪立案標準
冒充商標罪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未經授權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或者許可,制造商或者經營者違反有關商標管理和法規標準,擅自使用同類產品以上其他品牌申請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運行立案程序進行調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處罰:
1、本人非法經營數額達到rmb十萬元以上;
2、法人或企業非法所得總額超過rmb50萬元;
3、非法侵犯他人知名商標或者藥品商標;
4、雖然違紀行為不符合上述任意定罪標準,但是,因冒用他人申請商標而受到行政機關兩次以上處罰的,有再次履行類似侵權責任的傾向;
5、上述侵權責任早已引起社會副作用或強烈反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產品和服務中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我國法律中,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符合規定的緩刑標準的,可以依照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適用緩刑。緩刑的適用需要滿足以下三個要求: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刑期的罪犯;其次,犯罪分子應當有深刻的悔改觀念。通過法院判決,暫不執行的酷刑不會對社會造成進一步的威脅協會;最后,罪犯不能是慣犯及其犯罪組織的主要分子。緩刑的適用需要滿足以下三個要求: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刑期的罪犯;其次,犯罪分子應當有深刻的悔改觀念。通過法院判決,暫不執行的酷刑不會對社會造成進一步的威脅協會;最后,罪犯不能是慣犯及其犯罪組織的主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