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商標的救濟措施有哪些_1(惡意搶注商標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2-06惡意搶注商標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一、惡意搶注商標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如果被他人惡意搶注商標,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柔和有效的解決方案。
首先,發現商標初審公告后,可以立即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說明對商標的反對,并努力撤銷。
另外,即使在公示期間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也不必過于擔心。在對方成功獲得商標注冊號后,您仍有機會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布注冊商標失效。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最終沒有得到理想的結果,你也可以選擇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在這個過程中,異議部分主要用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相應確定。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初步審批公示商標,在公示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和利益相關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質疑,要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二、惡意搶注商標傷害是什么?
這里我們要向大家明確表明,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確實是違法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所有人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提前取得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所有權。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商標公告期內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商標主管機構一經調查確認為惡意搶注現象,可能嚴禁批準注冊。權利人因某種原因錯過商標公告期,未及時提出異議的,可以在商標正式注冊后五年內向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商標主管部門經核實確認為惡意搶注的,將公布該商標為無效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標的,應當初步審批并公告前商標申請;
同日辦理的,初步審批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標,駁回他人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提前注冊他人使用并對商標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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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犯罪分子惡意搶注商標的不當行為,我們有許多法律制裁來挽救。一旦發現自己的商標遭受了這種侵權責任,就可以在初審公告環節爭分奪秒地向商標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質疑,及時說明抵制意見,努力取消已成功搶注的商標。即使你錯過了質疑期限,你也不必太沮喪。畢竟,對方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后,仍有機會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規定該商標無效。如果上述所有法律程序都未能處理問題,那么最后的防線就是提起行政訴訟。本法律程序的設計和制定是為了保護每個合法商家的知識產權和利益,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