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是怎樣的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著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是什么?
一、著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是什么?
著名商標保護范圍:
1.申請注冊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不予登記和禁用;
2.也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產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拷貝、摹仿或者翻譯別人早就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誤導公眾,導致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登記和禁用;
3.已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自商標申請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益相關者可以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判決撤銷注冊商標。
《商標法》
第十三條
對于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要求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商標法》
第十三條
對于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要求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冊、禁用。
申請注冊的不同或者不同產品的商標是復制、復制或者翻譯他人長期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的,不予注冊、禁止。
二、著名商標維護有哪些規定?著名商標法律保障措施主要規范如下:
1.就商標審批申請水平而言,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在進行評審并作出評價結果時,應當嚴格遵守實際案例分析和被動維權的原則;
2.針對部分未在中國批準注冊的著名商標的申報,應明確禁止并拒絕登記;
3.有關機構應當解決加強對馳名商標認定監督和全面監督的管理制度;
4.此外,還需要堅持其他要求和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對于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要求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對于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損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要求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冊、禁用。
《馳名商標認定與保護條例》第四條
馳名商標認定遵循個案評定和被動維護的原則。
第十九條
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馳名商標認定監督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