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商標罪追訴期限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假冒商標罪的起訴期限
一、假冒商標罪的起訴期限
該行為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起訴期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下列時限不再起訴:
(一)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通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通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死罪的,通過二十年。
二十年后覺得必須起訴的,必須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下列時限不再起訴:
(一)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通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通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死罪的,通過二十年。
二十年后覺得必須起訴的,必須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假冒商標罪多久不能再起訴
犯罪以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所開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為原則,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合法授權,擅自使用與注冊申請商標完全相同的標志,情節嚴重的,可以稱為刑事犯罪。
針對假冒注冊商標罪和情節嚴重的,法院將依法判處被告三年以下刑期或者拘役,并處以罰款或者單處罰金的多重處罰。
針對假冒注冊商標罪和情節嚴重的,法院將依法判處被告三年以下刑期或者拘役,并處以罰款或者單處罰金的多重處罰。
由于此類案件的法定最高刑期尚未達到五年,追究責任的期限僅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下列時限不再起訴:
(一)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通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通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死罪的,通過二十年。
二十年后覺得必須起訴的,必須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十年后覺得必須起訴的,必須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